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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新版购房合同破霸王规则新房交付严禁先收房再验房

发表于2014-06-26

2014年05月27日 07:49:21  来源: 长江日报  

  交房时,按理说应该先验收房子有没有问题,再签字确认收房,但在武汉多数新房交付时,这个程序却是“先收房再验房”,引发不少扯皮。记者昨天从住建部官方网站获悉,新发布的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,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规定。
  上个月刚在武昌一楼盘收房的李女士说,收房时她特地花了钱请了验房师验房,不料却遭到开发商的阻拦,开发商要求她先签字收房,才能入户验房。“先收房再验房,这不是本末倒置吗?”李女士质疑开发商这是霸王规定,但开发商工作人员却坚持不放行,并称,其他楼盘都是这样的,这是行规。李女士坚持后无果,最终无奈签了字才去收房,结果验房果然发现了一堆问题,尽管开发商承诺整修,但是她总觉得不放心,“整改不到位,我就不收房,这样不是更能保护我们业主权利吗?”
  武汉验房中心有关人士表示,现在几乎每个楼盘都存在这种情况。这些在合同上没有约定,也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,开发商就有了自由做主的空间。业内人士透露,开发商制定了交付考核制度,为了提高交房率,就出现了这样的“霸王规则”。另外,主要负责交房的物业公司,为了能保证收到物业费,也以交房为筹码,搭车要求“先收房交费再给钥匙验房”。
  房产律师吴良涛认为,开发商“先收房再验房”的规定是明显的霸王规定,这不需要合同约定,是开发商履行基本义务必须做的事。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由于没有相关合同约定以及管理办法,房管部门缺乏有力管理措施,久而久之,霸王规定成了交房行规。
  为了减少这种交房扯皮,住建部新发布的购房合同范本,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规定。住建部有关人士昨天对记者表示,新的合同范本内容已经下发,将由地方房管部门来负责执行。(记者马振华)
名仕宜居验房公司  整理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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