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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济宁工商局提醒:市民购买预售房要多留个心眼

发表于2012-12-12

近来一些消费者盲目相信开发商的宣传,买了房子却不是原来预订时的设计、面积、装修,甚至不能办理房产证,不能办理贷款,有的商品房交了房款却迟迟拿不到房子,无端生出许多购房烦恼。济宁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了解商品房预售条件,购买时一定注意以下6点:

发表于2012-12-12

注意一:购买时要先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

解析:预售许可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,规范开发商预售在建商品房的证件,只有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才是符合法律规定准予预售的房子。

注意二:要善于签订对自己较为有利的合同

当预售房预售面积与交付时的实际面积有出入时,若实际面积少于预售面积,开发商应退回减少的面积款项;若实际面积超过预售面积,客户仍按预售面积付款。对于此类条件,客户应据理力争,并应写入合同中。另外,诸如交房日期、煤气开通日期、装修程度、公共部分和建材品牌、电梯品牌等,均可在合同中详细注明并签订相应的违约条款。

发表于2012-12-12

注意五:购买时一定要看是否有足够的绿地与车位

小区内拥有一定数量的绿地,对于改善空气环境、点缀生活情趣有极大的益处,而车位问题更是一个要密切关注的重点。当前由于家庭骄车的数量已越来越多,小区设计车位如不能满足停泊需要,会造成小区内道路成为停车场,严重影响小区交通,甚至晚上连车都不一定能开得出来。

注意六:购买时要了解将来的水、电、暖、物业,以及周边的建筑等方面的情况

水、电、暖、物业等与我们的生活非常密切,直接影响以后房子使用后的生活质量,因此一定要打听清楚,俗话说“货比三家再选择”,请购买时一定多看多了解。

发表于2012-12-13

打听的也不一定清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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