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济南公积金新政实施首日 18人达最高上限60万

发表于2015-10-17
标签:公积金管理中心 公积金账户 公积金余额 公积金 济南公积金 

公积金新政已经开始实施,在政策衔接方面,山东济南部分市民对于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存在误解。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,新政实施后,贷款额度有了两种计算方式,市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,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的,需要使用同一个计算公式。

记者采访获悉,新政首日,共有18名公积金贷款市民在审批中达到了最高上限60万元。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般而言,公积金审批一个月的量在1000笔左右,除去休息日,日审批数量在50笔左右,18笔算比较不错的数据。“这可能与购房市民搭乘新政‘首班车’,提前准备好材料等待新政有关。”上述负责人说。

采访中,该负责人提醒,新政实施后,夫妻双方共同贷款的需要使用同一个计算公式。举例说明,市民李先生公积金余额为3万元,他妻子高女士的公积金余额为1万元。按照公式一:公积金可贷额度=(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+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)×15,李先生一家可贷额度为4×15=60万元。如果按照公式二:公积金可贷额度=借款人可贷额度+共同还款人可贷额度,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=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(最近6个月平均数)×12×贷款年限×50%×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。即李先生按照公式二计算的额度为23.6万元(4375×12×30×50%× 0.3=23.6万元),高女士同样同时计算为 18.6 万元 (2580 × 12 × 30 × 50% × 0.4=18.6 万元),前后相加只有42.2万元,不如都使用公式一划算。

上一页|1|
/1页